上海鸿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4)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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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鸿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在本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深圳市巨晖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将本协议项下的股份 过户至乙方名下,在深圳市巨晖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1.5亿元)。
2、在上述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1.5亿元)支付后三十日内,乙方应当将余款支付给甲方。
3、双方同意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别承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费用,如没有法律规定,则由双方平均分担。
4、在本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中国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申请办理本协议的见证手续。
第四条 双方承诺和保证
1、除本次股权收购方案尚需获得乙方董事会的批准之外,双方 已获得签署本协议及履行一切本协议项下义务所需的内部授权,签署本协议的是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双方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各自的公司章程或各自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
3、甲方承诺:
(1)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为甲方合法拥有,没有隐瞒或附带或涉及任何债务,没有隐瞒或设定任何担保措施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且不存在与第三者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或其他纠纷(但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