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水质检验 PH 指标检验规程(2)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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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检验 PH 指标检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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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电极法测定PH的检验规程
说明:本检验规程依据国标GB 6920-86制定。
1. 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人员在水质检验中的操作方法和程序,提高水质检验数据的准确性,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本检验规程适用于中科成集团公司及各下属运营子公司。
3.定义、原理
3.1 定义:
pH是水中氢离子活度的负对数。PH=—log10αH+。
天然水的PH值多在6-9范围内,这也是我国污水排放标准中的PH控制范围。PH值是水化学中常用的和最重要的检验项目之一。由于PH值受水温影响而变化,测定时应在规定的温度下进行,或者校正温度。通常采用玻璃电极法和比色法测定PH值。比色法简便,但受色度、浊度、胶体物质、氧化剂、还原剂及盐度的干扰。玻璃电极法基本上不受以上因素的干扰。然而,PH在10以上时,产生“钠差”,读数偏低,需选用特制的“低钠差”玻璃电极,或使用与水样的PH值相近的标准缓冲溶液对仪器进行校正。 3.2 方法原理:
pH值由测量电池的电动势而得。该电池通常由饱和甘汞电极为参比电极,玻璃电极为指示电极所组成。在25℃,溶液中每变化1个pH单位,电位差改变为59.16毫伏,据此在仪器上直接以pH的读数表示。温度差异在仪器上有补偿装置。
4.试剂
4.1 标准缓冲溶液(简称标准溶液)的配制方法 4.1.1 试剂和蒸馏水的质量
4.1.1.1 在分析中,除非另作说明,均要求使用分析纯或优级纯试剂,购买经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合格的袋装pH标准物质时,可参照说明书使用。
4.1.1.2 配制标准溶液所用的蒸馏水应符合下列要求:煮沸并冷却、电导率小于2×10-6S/cm的蒸馏水,其pH以6.7~7.3之间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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