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096-2011 《住宅设计规范》(7)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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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设计规范》2011最新版本
定。
表8.3.6室内采暖计算温度
用房
卧室、起居室(厅)和卫生间厨房
设采暖的楼梯间和走廊8.3.12
温度181514
(℃
)
设计采用户式燃气采暖热水炉作为采暖热源时,其热效率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中节能等级的规定值。8.4.1
住宅管道燃气的供气压力不应高于0.2MPa。住宅内各类用气设备应使用
低压燃气,其入口压力应在0.75~1.5倍燃具额定范围内。8.4.31.2.
燃气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燃气设备严禁设置在卧室内;
严禁在浴室内安装直接排气式、半密闭式燃气热水器等在使用空间内积聚有
害气体的加热设备;3.4.间。8.4.4
住宅内各类用气设备的烟气必须排至室外。排气口应采取防风措施,安户内燃气灶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厨房、阳台内;
燃气热水器等燃气设备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厨房、阳台内或其他非居住房
装燃气设备的房间应预留安装位置和排气孔洞位置;当多台设备合用竖向排气道排放烟气时,应保证互不影响。户内燃气热水器、分户设置的采暖或制冷燃气设备的排气管不得与燃气灶排油烟机的排气管合并接入同一管道。8.5.3
无外窗的暗卫生间,应设置防止回流的机械通风设施或预留机械通风设
置条件。8.7.3
每套住宅应设置户配电箱,其电源总开关装置应采用可同时断开相线和
中性线的开关电器。8.7.4
住宅套内安装在1.80m及以下的插座均应采用安全型插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