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原因分析及对策(4)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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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部分监管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缺乏责任心。作风漂浮,日常组织的督查、检查搞形式、走过场的不在少数,敢于较真逗硬的不多,对督查、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不追踪,没有形成真正的闭环管理。
二、物的不安全状态
(一)主要形式
一是物理性不安全状态。如:设备、设施缺陷;防护缺陷;电及电弧危害;噪声危害;振动危害;标志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粉尘及气溶胶等。
二是化学性不安全状态。如:易燃易爆性物质;自燃性物质;有毒物质;腐蚀性物质等。
三是其他不安全状态。如:搬举重物;作业空间,包括高处作业、高空作业及井下作业;工具不适合等。
(二)成因:
一是设备、设施技术数据、技术尺寸不符合相关行业产业技术规范。有些设备、设施生产厂家为节约成本开支,偷工减料。或因为不及时加大投入进行技术改造,造成出厂设备、设施保护装置缺陷,没有实现本质安全。
二是非煤矿山企业开采方案不符合设计规范造成厂区生产布局不合理,作业空间不适合,作业环境不良等。
三是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厂区内安全警示标识不齐全,安全防护设施起不到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