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原因分析及对策(2)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岗;当班作业中聚众聊天、打牌等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当班作业中精力不振或睡觉等等。
三是监督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如:管理多头,审批混乱,把关不严;监管不力,对企业的重大安全隐患听之任之,失责、失管;作风漂浮,不深入企业调研、查看深层次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喜欢做表面工作,沾沾自喜,浮夸不实;等待观望,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等等。
(二)成因
一是管理者不安全行为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安全意识、法律意识不强,逐级负责制落实不到位,特别是第一管理者(法人)的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在这些企业,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非常普遍,安全投入明显不足,特别是砂石企业利润微薄,企业主不愿意拿出更多的钱投入到安全保障的设备、设施上,在这些企业“效益中心”大过了“安全第一”,“三同时”制度在这儿只是一句空话。
二是日常管理中疏于监督、检查、防范,没有把企业的安全生产和企业的发展、社会的和谐结合起来,没有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的基本思想。没有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穿于安全工作的始终,不注重抓事故预防的源头,不重视企业的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不抓预防,事故防不胜防;不堵源头,事故到处冒头;不重视基础,事故随时随处都有。
三是职工队伍的文化素质、技术素质普遍偏低,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企业主人翁意识不强。非煤矿山企业以乡镇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