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普法教育总计划(2011-2015)(8)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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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抓好法制教育的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以重点带一般,统筹兼顾,使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真正落实到位。
(二)青少年学生是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在总结学校“五·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法律进校园”活动的要求,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
首先,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要突出《宪法》教育,学习宪法知识,掌握宪法原则,养成尊重宪法的意识和观念,以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着重提高青少年学生的公民意识和法律素质,要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精神。结合学生的特点和需要,使学生了解有关的教育法律、法规等基本知识和制度;学习有关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和保障人身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预防能力。
其次,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对青少年学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中学阶段应注重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和养成教育,使中学生初步了解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加强对特殊中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通过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