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推广教育与培训(6)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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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二)对普通农民的短期技术培训方法
对普通农民的培训形式更需要灵活多便,并针对不同区域和不同类型的农民采用与之相适应的培训方法。主要的培训方法有:
1.技校培训。就是各乡镇建立农业技术学校。农民通过到农技校来学习,增长知识,提高素质。科、教、推三方面联合组成巡回讲师团进行宣传培训。这种形式要深入到农村基层,根据农民参与、从众的心理,调动起广泛的积极性。有一定权威性,容易赢得农民的相信。
2.成果示范和方法示范。在一些交通要道周围、公路两旁或集市所经路旁布置好示范点,做一醒目的标记,使人只要从此经过就能参加讨论,或通过组织大家到示范户的示范田参观,通过示范户的讲解、操作,加以传授,再加上推广人员的补充,从而达到培训的目的。
3.服务咨询。在一些繁华地带(集市、贸易中心)设置咨询网点,接受农民咨询。
4.现场会。通过组织大家到那些采用效果明显的地块,参观、讨论、介绍经验,进行表扬鼓励,激励大家接受新技术。
三、农民职业培训———“绿色证书”制度
“绿色证书”是指农民达到从事某项农业技术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要求,经当地政府或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从业资格凭证,是农民从业的岗位合格证书。
“绿色证书”制度在发达国家是一法规性的制度,农民要经营农业,必须取得绿色证书资格。我国在借鉴国外农民职业教育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农业部自1990年开始在全国组织实施绿色证书工程。逐步在中国农村确立了“先培训、后上岗”的农民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制度。
(一)“绿色证书”工程的实施范围和实施对象
1.国家对“绿色证书”工程实施范围的界定
“绿色证书”制度的实施范围,主要包括种植、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农村能源和农业环境等行业。农机管理和农村合作经济管理行业已在农机驾驶员、操作、维修以及农村会计、审计、合同仲裁等岗位,继续推行目前实行的培训、考核、发证等有关规定,并使之逐步完善。凡从事这些岗位工作的农民达到农业部规定要求,获得的专业资格证书可视同于专业类农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具有同等效力。
2.国家对“绿色证书”工程实施对象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