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公务员申论80分考试热点(14)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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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的社会热点,非常有用...都是专家评论
特别是在后一份文件中,中组部、人社部强调:“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视情况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要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事实上,在已曝光的几起案件中,相关责任人确实受到了一定处理。
2010年11月,屏南县有关部门对游代进、张功成进行停职检查,并要求纪委、监察局继续调查,依法依规处理;同时要求各级各部门引以为戒,深刻反思,正确履职,公正办事,坚决杜绝类似失职行为的发生。同年12月,屏南县人大常委会免去游代进财政局局长职务和张功成人事局局长职务,给予游代进记大过处分、张功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1年2月,三亚市纪委、监察局建议免去温孝廉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职务,责令人社局副局长陈明、副调研员龙海作书面检查,对两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即人力资源开发局局长黎达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局局长胡大川诫勉谈话,免去邢福流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科长职务。
“必须严肃纪律,保持高压态势,让违规者受到严惩。”刘旭涛认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的“萝卜招聘”等违规行为仍需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吴江指出,在公开招聘的程序设置上,还要更为科学合理,使“有心者无能力”,避免违规的发生;同时,也要强化既有制度的执行力度,比如回避制度,很多“萝卜招聘”就是没有执行好这个制度而发生的。
“从长远看,更要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相当一部分非公益类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应尽快跟市场接轨。”吴江强调,“如果‘铁饭碗’都打破了,再费尽心机搞‘萝卜招聘’,动机便会大大衰减。”
招聘立法要让“内定萝卜”走投无路
如今事业单位招聘已然惯例化,却未能制度化,也就免不了各个招聘环节皆有人对其上下其手。然而,有招聘立法也并不意味着一切公开公平公正水到渠成。一旦缺少了监督,哪怕程序再怎么看上去很完美很“合法”,也最终离公平公正愈来愈远。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昨日在其官方网站全文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其中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应当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内部应当通过竞聘上岗产生岗位人选;公开招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应择优聘用;事业单位确定拟聘名单应予以公示。
关于事业单位招聘的负面消息近段时间纷纷扰扰。日前有网友在天涯论坛发帖,称在江苏省泗阳县近期举行的事业单位招考中,某职位的笔试成绩前四名座位连号。对此,泗阳招聘领导小组21日发布公告称,其中三名考生确实有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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