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10)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快递行业草拟文件
改寄申请单 redirect application form
寄件人申请改变快件收件人名址所填写的单据。
4.5.3
索赔申告单 claims bill
用户申请快件赔偿时所填写的单据。
4.5.4
回单 interchange receipt
应寄件人要求,在收件人签收快件的同时,需收件人签名或盖章后返还给寄件人的单据。
4.5.5
快件报关单 express customs declaration
进出口快件用户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快件的实际情况做出书面申明,以此要求海关对其快件按适用的海关制度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
4.5.6
形式发票 proforma invoice
按照海关要求提供的,证明所寄物品品名、数量、价值的,以便海关进行监管的报关文件。
4.6 服务设施设备及用品
4.6.1
快递营业场所 express business place
快递服务组织用于提供快递服务的营业场所。
4.6.2
快件处理场所 express item processing facility
快递服务组织用于快件分拣、封发、交换、转运、投递处理等活动的场所。
4.6.3
快件监管场所 express custody
快递服务组织按照海关要求设置的用于办理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业务的场所。
4.6.4
呼叫中心 call center
快递服务组织设立的有专门人员、固定场所的电话服务系统,主要用于受理上门揽收、业务咨询、查询、投诉、索赔等申请。
4.6.5
跟踪查询系统 express item tracking system
利用电子标签、识读器等设备,对快件信息自动输入、识别,可供随时检查快件寄递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