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作业指导书(11篇指导 共计159页)ser(15)
时间: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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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作业指导书(11篇指导 共计159页)包含指导较多,可参考借鉴。
监理规范表式填写作业指导书(SPM/III-2.0-2004-1)
《工程建设监理规范》(GB50319-2000)的颁布规范、统一了施工阶段的监理审核和行文工作。现对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基本表式与原《上海市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实施细则》沪建建(95)第200号文件施工监理表式的异同进行比较,并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02)提出相关表式填写和审核的建议,供现场监理人员参考。
1 A类表(承包单位用表)
1.1 A1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本表用于开工时,将表头中的“/复工”划掉。如整个项目一次开工,可只填一次。
一般当一个项目有多个单位工程组成,应分别填写“工程开工报审表”,应当与
建设工程质量报监的单位工程个数相呼应,有多少报监子项,就填多少张“工程
开工报审表”;
证明文件应能说明具备开工条件的相关资料,主要应有:a.“三通一平” 条件;
b.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施工项目管理规划已获得批准;c.主要施工机具的到
位率和完好率满足开工需要;d.主要施工材料的进场和检验已完成,符合施工
需要;e.已建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本表也用于因各种原因导致的工程暂定的复工申请,此时应将“开工/ ”划掉。附
1的“开工报告”应改为“复工报告”,附1的证明材料应有详尽的具备复工条件的
相关资料,首先应列举工程暂停指令的编号及签发单位,当导致暂停的原因是
危及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的话,整改完成后,应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
单位各方共同认可的整改完成文件,其中“建设工程鉴定意见”必须由有资质的
监测单位出具;
审核注意事项:项目经理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不能
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
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 8小时内以
书面形式答复项目经理。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
同意项目经理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项目经理未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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