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青少年组 女子足球比赛竞(5)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乙组比赛采用符合国际标准4号球;
(四)甲组实行十一人制比赛,全场比赛90分钟,中场休息时间最多不超过15分钟;
乙组实行九人制比赛,全场比赛80分钟,中场休息时间最多不超过15分钟。
(五)所有报名且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都可上场比赛;每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教练员必须将填写的上场运动员和替补运动员名单提交第四官员,赛前没填写的运动员不得参加该场比赛。每场比赛允许每队替换运动员5人次。
(六)比赛红、黄牌累计贯穿始终,一张红牌或累计三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赛区纪律委员会如有追加处罚除外);
(七)甲组:如果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7人时,比赛自然中止,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比赛中止时场上比赛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乙组:如果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6人时,比赛自然中止,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比赛中止时场上比赛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八)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比赛时间(包括罚球点球);
(九)每队必须备有两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装和护袜,服装颜色必须认真填写在正式报名单内;比赛队员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