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青少年组 女子足球比赛竞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青少年组
女子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8月25日至29日
地点:丹东二中体育场、丹东机电学院体育场
二、参加单位
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
三、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年龄
甲组:1999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 乙组:2001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
(二)参赛的辽宁省籍运动员,首先在辽宁省足球管理中心注册备案,其次完成中国足球协会的运动员注册(沈阳、大连两市运动员在所属市足协完成中国足协的注册)。 (三)2011-2014年度注册第一阶段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在第二阶段各市注册的省内其他市未注册过的运动员,可代表本市代表团参加比赛。
(四)各市从我省未参赛城市选招的运动员,须在代表城市完成《中国足协足球运动员注册、转会、参赛资格登记证》的注册后,方可代表该市代表团参加比赛。
(五)转会至外省市的运动员,须转会双方单位签署的转会协议中具有“全运会代表辽宁省参赛”的条款,同时与辽宁省签署《全运会代表权协议》,方可代表其原单位参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