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运营人使用地空数据通信系统的标准与指南(19)
时间: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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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运营人使用地空数据通信系统的标准与指南
8.5 人员训练
航空运营人应当对飞行员、飞行签派员和其他参与运行控制的人员、机务维修员、地面服务人员以及相关的系统维护人员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训练,确保其熟悉系统的原理,遵守相关程序和操作规范。
8.5.1理论培训的内容
航空运营人应当根据不同专业需要恰当设置理论培训内容。
(a)地空数据通信系统组成(机载系统、地面数据传输网络、民航地空数据链体系、数据链地面应用系统)。
(b)地空数据通信数据流程。
(c)地空数据通信可使用的方式与覆盖区域。
(d)地空数据通信服务通信提供商简介。
(e)报文种类、内容和功能。
(f)本公司的运行标准和程序。
8.5.2操作培训的内容
8.5.2.1飞行机组
(a)相关通信设备的正确设置。
(b)显示设备中飞机通信寻址与报告系统(ACARS)页面使用。 (c)打印机使用。
(d)与运行控制和公司其他人员信息交互。
(e)与空中交通管制员信息交互流程。
(f)基本问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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