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学智慧:哲学的终结?(3)
时间: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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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哲学
回穿梭,例如在《丧钟》一书中,书页的一边是把家庭、国家、法律、伦理、普遍理性和宗教当作真理显现的最高形式的哲学家、辩证法家和大理论家黑格尔的文本,而书页的另一边是小偷、同性恋者、易装癖者、神父兼作家的热内(法国人),通过这一并置,后者的存在就构成了对黑格尔的那些至高价值的威胁和颠覆。而且伴随着这些文本的进行,便有一段冒充德里达之名的文字,这些旁注涉及的东西包括写作中专有名词的游戏和位置,文本、语境和各种各样法则——文类、版本、作者署名、与“隐喻的”意义相对的“字面”意义等等的法则——的不确定性和播散性。
在不断的书写中责难书写,以隐喻来消除隐喻,这就是传统哲学在理性和自明真理这类大旗下所干的事。而这也表明——根据增补的逻辑——传统意义上所谓的哲学,那种求真的哲学已经终结了。当然,正如反对言语中心并不仅仅是为了恢复文字的地位以对抗言语对真理诉求的优先权一样,德里达强调哲学写作的隐喻或文学性也不是为了否定哲学写作本身,而是为了——通过一种颠倒的解构逻辑——说明,所有对语言、哲学和文化的思考从今以后都必须在一种极其广义的“写作”语境中进行。这就是说,所谓哲学的终结,并不是指哲学写作已不再必要和没有意义,而是说已经不存在一种拥有真理诉求的优先权的哲学,不存在某些论题——如真理、永恒、理性、思维规律等——专为它所有的哲学,也不存在其意义只有唯一一种解释的哲学。不仅这种哲学不存在,而且连这种意义上的“书”也不存在。在《论文字写作学》的第一章“书的终结与写作的开始”中,德里达指出,把“论题”从写作中抽离出来的概念运作乃是来自于这样一种观念,即把“书”的存在看作是自我封闭的意义和指涉系统,认为它们的能指全部可以回指某个“超验的所指”或某个真正的唯一真理的源头。这种观念其实隐含着认为写作在一定范围内是由作者的完全出场控制的,这是一种典型的逻各斯中心主义。实际上,文本中存在的只是意义的踪迹或碎片,文本的意义不可能是确定的、永恒的,而是在语境中不断地异延的、播散的,是在阅读中不断地生成
的,是通过文本与文本之间的相互质疑和对话产生的,就象在《丧钟》中,黑格尔和热内的文本的双重排列被卷入了一场无限制的“增补性”的游戏,它在任何地方都不能被归纳为意义和真理的某种自我呈现、自行在场的根源。由于这种互文性(即不同文本之间的相互阐释),对这一文本的任何给定段落——不论是黑格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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