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与哲学》原理及方法论总复习提纲(12)

时间:2025-07-10

必修4哲学总结

(3)真理与认识的关系:区别——真理是认识,认识不一定是真理。联系——追求真理是一个过程,认识也是一个发展过程。真理和认识的内容都来源于客观的物质世界。真理和认识都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

第三部分 唯物辩证法(包括17个哲学理)

贯穿于唯物辩证法的三个重要范畴:联系、发展、矛盾。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两个总的特征,唯物辩证法既是关于普遍联系的科学,也是关于永恒发展的科学。联系的根本内容是矛盾,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矛盾,唯物辩证法的两个总的特征由矛盾决定,所以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㈠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

1、联系的普遍性、客观性、可变性、多样性和条件性

⑴所谓联系,就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 ⑵联系是普遍的。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外部联系);每一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的(内部联系);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这要求我们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反对用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⑶联系是客观的。①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联系的客观性要求我们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②联系是客观的,并不意味着人对事物的联系无能为力的。人们可以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通过创造条件改变事物的状态,调整原有的联系,建立新的具体的联系。

※注意的问题:①“彗星是扫把星”、“喜鹊报喜,乌鸦叫丧”等这些所谓的“联系”离开事物真实的联系,抓住事物表面相似之处。这些所谓的联系不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是主观想象的联系,违背了联系的客观性。

②事物的联系就其与实践的关系来看,可以分为自在事物的联系和人为事物的联系。自在事物的联系在人类产生以前就存在了,当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因此自在事物的联系是客观的。人为事物的联系尽管呈现着“人化”的特点,但人为事物的联系只有通过实践这一物质活动才能够形成,形成之后便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因此人为事物的联系也是客观的。

⑷联系是多样的。事物的直接联系、内部联系、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对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起决定作用;而事物的间接联系、外部联系、非本质联系、偶然联系影响事物发展的进程。不同的联系对事物存在和发展起着不用的作用。这要求我们注意把握联系的多样性,不能只注重那些直接的、表面的和眼前的联系,而忽视那些间接的、本质的和长远的联系,不能忽视事物相互联系的中间环节。

⑸具体事物的联系是有条件的。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有条件的,即使人们改变条件、创造条件的活动也是有条件的。这要求我们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

复习注意:

⑴普遍联系是绝对的、无条件的,世界上没有不与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着的事物。但是,世界上每一具体联系又都是有条件的。因此,判断下列两题:

⑵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普遍联系的。( ) ⑶世界上任意两个事物之间都有联系。( )

2、整体与部分辩证关系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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