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生产管理部工作手册(14)
时间:2026-01-16
时间:2026-01-16
案。设备档案基本内容如下:
a)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及投产时间
b) 设备运行记录
c) 设备检修记录、改造记录
d) 设备备件定额、另部件更换记录
e) 设备润滑卡片
4.2.3 各车间(部室)要遵循“管好、用好、修好”的原则对所辖全部设备负责维护修理,合理使用。未经公司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卸、改装、外借或变卖设备。
4.2.4 生产管理部对新建工程、新增设备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入帐手续,填写《固定资产进账单》,未经验收的新建工程、新增设备,生产管理部有权不予办理相关入帐手续。
4.2.5 生产管理部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每年半年会同财务部门对全部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点,并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交财务部门留存。
4.3 设备的调拨和封存
4.3.1 设备的调拨由生产管理部统一办理; 根据生产需要调拨设备时,由生产部开出固定资产调拨单,并将设备(包括图纸、资料、备件)调入所需单位,及时办理财务调账手续。
4.3.2 各车间(部室)根据生产任务情况需连续一个季度以上停止使用的设备报生产管理部,经审批同意后列入封存设备。
4.3.3 对封存、闲置和备用设备要妥善维护、保管,确保封存、备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4.4 固定资产报废
4.4.1 报废条件: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资产单位填报《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