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工作职责(7)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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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工作职责
六、讨论决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首先应征求群众意见,并按照法律程序和有关要求提交村民会议或村
代表会议通过。
七、支部大会,支委会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议事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缺席人数、内容、情况等须记录案,会后任何人不得随意翻阅和更改原始记录,与会人员要严守秘密,对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和需要保密的一律不得公开。
八、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都无权改变,个别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可以公开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
反映,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坚决执行。
九、每个党员都要尊重和支持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领导,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都应共同维护集体领导、
按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十、支部书记要精心组织实施支部决议,如发现问题要
敢于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