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工作职责(14)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党支部工作职责
交两角,有固定收入的按规定交纳。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
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七、党员教育要适合农村特点,采取上党课、专题会议、实地参观、电化教育等多种形式进行,加强教育的针对性。
要定期组织播放党员电教片,搞好电化教育。
八、凡有“双带”能力的党员都要联系1—2户农民,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思想工作,帮助解决生产、
生活中的困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九、要搞好对外出党员的管理,及时进行登记。对外出时间六个月以内的或超过六个月无固定工作地点的党员,要从乡(镇)党委开具《流动党员活动证》,支部要明确一名支委负责联系,定期听取思想汇报,按照规定收缴党费。返回时,支委要为其补课;外出超过六个月有固定工作地点的党
员,要转移组织关系。
十、对民主评议出的不合格党员和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党支部要派专人跟踪教育,帮助他们及早改正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