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耗材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医院等级评审完整版(19)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医用耗材档案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规范我院医用耗材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加强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内容:
一、建立健全我院医用耗材的档案管理制度。建档应遵循一供应商一档
的原则,对档案材料实行动态、实时监控,及时更新。
二、档案内容:有关产品的全套资质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一)经营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在设备科存档。
(二)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
生产企业登记表)和(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税务
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存档在耗材仓库办公室。
(三)医用耗材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复印件存档在耗材仓库办公室。
(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的卫生许
可批件、检验报告等复印件存档在耗材仓库办公室并提供一份同等
资料给院感科存档。
(五)生产企业或进口代理商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六)销售人员的生产(或经营)企业委托授权书、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七)上述资质材料需生产(或经营)厂商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