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四号线特许经营模式(2)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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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水平,就显得尤为必要。
从项目的可行性上看,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日趋深化,相关的政策、制度条件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投资市场初步形成,特许经营运作的客观条件已经基本具备。
2003年10月,《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办法》正式颁布实施;2003年12月,北京市政府转发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本市深化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轨道交通项目可以按照政府与社会投资7:3的基础比例,吸引社会投资参与建设。地铁特许经营项目的实施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003年11月,北京市对原地铁集团改制成立了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市一级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对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市场化运作。2004年,北京市组织多次大型推介会,对轨道交通项目进行了重点推介,引起了海内外社会投资者的广泛关注与参与。总之,轨道交通市场化运作的各方面条件已经逐步成熟。
以上是四号线采用特许经营方式运作的主要背景。
二、地铁四号线特许经营项目运作的简要过程
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四号线项目的总体运作过程。
四号线项目运作主要经历了前期准备,《实施方案》制定、审批,《特许经营协议》的竞争性谈判三个主要阶段。市发展改革委承担了《实施方案》的评审、报批工作,并在全程起到了整体组织、协调和促进作用。市交通委负责《实施方案》的制定、实施及与投资者的竞争性谈判工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的操作主体,负责了有关项目前期工作及运作过程中的具体工作。 因时间关系,详细过程我不具体介绍了,仅就以下重大事项予以概括介绍。 1、2003年底,北京市政府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本市深化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轨道交通可以按照政府与社会投资7:3的基础比例,吸收社会投资者参与建设。
2、2003年11月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正式成立。成立之后便着手制定了四号线市场化运作的初步方案,并开始与香港地铁等多家战略投资者进行接触,项目前期工作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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