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退药管理制度(2)
时间: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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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管理制度
药品不应反应(称简ADR)包括药物的副作用,毒性作用(毒性反应),后遗反应(反作用),过敏反应,特异的反应,抗感染药物引起的三重感染,药物依赖性以及致癌、致畸,致突发作用等。一是这些不良公应有些是药物本身含有杂质或者用药不当才会出现,有些是质量检验合格,临床上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就能出现,称为广义的药物不良反应,这里所探讨的药物不良是指为了预防诊断,治疗疾病或改变人体的生理功能,人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服用药物所出现不期望的有害反应,这种不良反应与药品质量事故和医疗事故有本质的区别,药牺牲品不良反应可以根据临床表现与药物药理作用的关系,分2种(1)是指由于药物的药理作用增强所引起的不良反应,其程度轻重与用药剂量有关,一般容易预测,发生率较高而死亡率低。(2)是指与药物常规药理作用无关的异常反应,通常难以预测在具体病人身上是否会出现,一般与用药剂量无关,发生率较低但死亡率较高。根据我国《药品不良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目前结合我院用药的情况,药品不良应监测制定完善势在必行,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领导重视和支持,要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做好,必须从人力和物力上大力支持,为药学人员提供平台,发挥其药学知识,合理指导临床用药。
二、成立药品不良反应小组,要成立包括医师、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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