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
时间: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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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7)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8)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9)市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
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1)霍乱在一个县(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
(2)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3)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4)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中心主任徐健峰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中心副主任:刘海涛、任昌明担任,各相关科室科长及相关人员为指挥中心成员。下设:应急办公室、专家组、疫情处理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咨询组;组建应急专业机动队。
2、职责
总指挥:疾控中心主任 徐健峰
职 责:负责统一组织、领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全面工作;负责向政府部门争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资金保障;负责及时向市政府、市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疾控中心报告已掌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和工作进程情况。
副总指挥:疾控中心副主任 刘海涛、任昌明
职 责:在徐健峰主任的总体指挥下,负责指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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