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
时间:2025-04-24
时间:2025-04-24
精品资料全集分享
制定监测计划,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
(一)预测与报告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范围
(1)常规疫情报告
重点为:甲类传染病及纳入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多例死亡;发生罕见或已被消灭的传染病;新发或境外输入性传染病及其疑似病例。
(2)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相关症候群监测。
(3)社会人群的法定传染病主动监测(含病例或疑似病例、报告监测、漏报调查、职业中毒患者筛查、流动人口监测)。
(4)公共卫生综合监测包括:重大食物、职业中毒事件、严重威胁或危害公共卫生的水、环境、食品污染和放射性、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丢失、泄漏等事件。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搜索:如不明原因疾病、药品引起的群体反应或死亡事件;预防接种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暴发性医源性感染病例;对已知的污染源在环境中分布的浓度进行动态监测等。
2、社会信息接报
对来自社会其它方面的信息,应开展24小时信息接报工作,向社会和下级单位公布值班电话、传真号码,并制定相应的值班工作制度。记录疫情和事件发生、发展与当地处置情况;时间、地点、疫情和事件的性质、暴露人数、健康危害人数、发病人数;发病原因、初步分析情况、已采取的应急措施、需要解决的疑难问题;包括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初查报告、进程报告、转归报告、结案报告,必须注明报告时间、报告人和联系电话等。
上一篇:车辆报废制度
下一篇:考查课考察说明_多媒体数据库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