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时间:2025-05-10
时间:2025-05-10
教育培训
国家电网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推动人才强企战略的实施,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电网公司教育培训的管理工作,完善国家电网公司、区域公司及省公司、基层单位三级教育培训体系,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单位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 各单位要逐步建立科学规范和高效的教育培训运行机制,加强企业文化、团队精神和敬业精神的培养,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培养和提高员工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全面提升公司员工综合素质,实现企业发展与员工发展的协调统一,培养和造就适应公司改革和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员工队伍。
第四条 公司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坚持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级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
第二章 教育培训管理职责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国家电网公司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
(二)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人力资源开发规划纲要,制定公司系统中长期教育培训规划。
(三)制定公司系统直属单位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专业(工种)高级技术和技能人员的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及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和预算,并负责组织实施。
(四)制定公司系统主要岗位的教育培训标准,组织编审和开发相关教材,管理教育培训证书。
(五)对区域公司、省公司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宏观指导公司系统教育培训资源的优化整合,对承担国家电网公司各类教育培训任务的教育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审核认定。
(六)归口管理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类优秀人才的评选、竞赛和技术比武等活动,负责公司层面各类优秀人才库建设。
(七)指导国家电网公司高级培训中心开展工作。
第六条 各区域公司、省公司人力资源部是本单位教育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执行国家电网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制度和措施,加强和促进教育培训工作。
(二)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教育培训整体规划,制定本单位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按照公司体制改革主辅分离方案要求,优化现有的教育培训资源,统筹规划,集中力量建设好一个(最多不超过二个)教育培训中心。
(四)管理本单位教育培训经费,按照公司人力资源部授权,组织编审和开发相关教材,归口管理区域公司、省公司级教育培训证书。
(五)对所属基层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
(六)归口组织管理区域公司、省公司各类优秀人才的评选、竞赛和技术比武等活动,负责区域公司、省公司层面各类优秀人才库建设。
(七)指导本单位所属教育培训中心开展工作。
第七条 基层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并设置专职岗位,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开展本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
第八条 各级教育培训中心职责:
(一)公司高级培训中心主要承担公司系统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后备人员、在京直属单位处级以上管理人员和机关本部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上一篇:借款合同范文
下一篇:稀土发光材料的合成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