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6)

发布时间:2021-06-06

6.已设立食品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换证,审查工作和许可检验工作可同时进行。

7.本通则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8.本通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2004版)》同时废止。

— 6 —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6).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精彩图片

热门精选

大家正在看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限时特价:7 元/份 原价:20元

支付方式:

开通VIP包月会员 特价:29元/月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fanwen365 QQ:370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