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设施委托管理合同
时间:2025-04-20
时间:2025-04-20
Source fire fight of gold
建筑消防设施委托管理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
乙方:石家庄金源消防技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保证 自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将 消防设施交石家庄金源消防技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乙方)进行
委托管理,经双方协商,特制定有关标准和协议如下:
一、委托管理方式:
乙方派出技术人员现场对甲方的自动消防设施的日常值班、定期检测与日常维护保养。
二、委托管理范围:
大厦的以下消防设施: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 火灾事故广播及通讯系统
(3)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
(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 消防给水系统
(6) 防火卷帘系统
(7) 通风防排烟系统
(8) 消防控制室值班
三、委托管理内容:
对管理范围内(因消防设计、施工本身固有的消防问题,不在维保范围之内)的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以保证在发生火灾时,自动消防设施能够投入正常使用,以便及时扑灭初期火灾,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
四、委托管理工作目标和依据
乙方对委托管理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功能检测,应使之性能达到原设计要求,并符合有关消防规范及标准要求。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B、《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1995年修订版)
C、《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84-85
D、《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
E、《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2005
F、《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
乙方派专人负责对消防控制室的管理与不间断的日常值班,并监视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发现火情及时通知甲方人员进行扑救,配合甲方启动消防应急预案。
六、巡视内容
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广播音箱、消火栓按钮、输出及控制模块、集中报警器(广播、控制柜、启泵按钮)、自动喷头、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消防水泵、稳压泵、水泵控制柜、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防火卷帘、排烟风机、正压送风机的运行情况及消防值班人员发现的其他非正常情况。
说明(1)该巡视每天进行一次 (2)巡视纪录备案存档
六、日常维护、检查的工作标准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采用专用检测仪器,按计划分期、分批实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每季一次。
2、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每季一次。
3、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显示,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每季一次。
4、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每季一次。
5、集中报警控制器和区域报警控制器的检查和清理,每季一次。
6、报警回路对地绝缘电阻测量,每季一次。
7、手动报警按钮功能试验,每季一次。
8、探测器模拟火灾试验及功能检测,每半年一次。
9、控制器定期检测,每半年一次。
10、控制联动柜联动检查,每月一次。
11、消防电梯迫降功能检查,每季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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