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14)
时间:2025-06-10
时间:2025-06-10
2.参与研究和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相关法律问题。
十四、区财政局:
1.为全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2.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专项资金的审核、发放、监督。
十五、区民政局:
1.加大对贫困未成年人的扶助力度。
2.加强儿童福利院建设,做好孤儿的抚养和教育工作。
3.依法查处以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引诱青少年违法乱纪的行为。
十六、区卫生局:
1.检查儿童餐饮安全,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卫生,定期消毒,消除隐患。
2.禁止任何人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吸烟。
下一篇:论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