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浙江省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业务功能需求指南(初(5)
时间:202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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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13号)《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四版)》、《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四版)的通知》(浙卫发【2017】51号)《浙江省孕产妇保健册(2012版)》、《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和《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的通知(卫妇社发【2011】56号)、《浙江省高危妊娠管理办法(修订)》(浙卫发【2013】182号)
《浙江省婴幼儿保健册(2012版)》、《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妇社发【2009】235号)、卫生部办公厅2012年印发的儿童保健技术规范。
《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2017年版)》
《浙江省高血压社区综合防治工作规范(2016年版)》
《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013年版)》
《浙江省糖尿病社区综合防治工作规范(2016年版)》
《浙江省高血压、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健康管理工作规范(2016年版)》《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版)》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4总则
4.1总体功能
本《指南》将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功能按照满足不同层级应用需求可分为四大部分,分别是基础应用、扩展应用、互联网+应用、互联互通应用。基础应用是指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必须具备的功能;扩展应用是指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目前可以暂不具备,但在下一步发展中应当重点扩展的功能;互联网+应用是指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满足互联网端的业务应用的功能,各地可根据需要选择建设;互联互通应用是指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与其他相关外部系统及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间的业务协同和数据交互,各地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与区域内相关系统间的全面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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