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浙江省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业务功能需求指南(初(4)
时间:2025-04-20
时间:2025-04-20
浙江省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业务功能需求指南
1引言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四版)》,为加强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三大基础数据库之一的电子健康档案库数据质量,对基层卫生服务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高基层卫生服务的管理水平,构建高质、可靠、安全的全省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特制定《浙江省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业务功能需求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通过《指南》全面指导浙江省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建设,提升全省电子健康档案质量,为全省居民健康档案开放应用奠定基础;建立统一数据传输接口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与区域内其他业务系统及平台间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据手工录入、重复录入、数据录入不准等问题;创新服务应用,为基层医生和居民提供移动随访、档案调阅、挂号预约等互联网端服务,增强居民体验感和获得感。
2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浙江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建立、使用以及电子健康档案数据的管理和交换共享。
本《指南》意在对浙江省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提供功能评分标准,侧重于对健康档案数据的采集和利用等重要功能进行规范性指导,不涉及系统实现的技术细节。
3主要依据
《指南》主要依据、参考以下文件和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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