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届毕业生派遣工作协调会纪要(3)
发布时间: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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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届毕业生派遣工作协调会纪要
户籍管理只归公安机关管理,学校公安处只是负责代理业务,因此不能按照毕业生的愿望进行操作,请同学们谅解,也请相关老师不要对毕业生承诺或者误解释有关户口迁移的问题。
1. 户口迁移证的办理:确定迁移去向的请尽快报给各校区户籍科,早报早办理;去向不确定的可以在6月30日之前零星办理。具体通知参见办公信息网站:公安处:关于2009届毕业生户口变动的通知
办公信息:公安处:2009届毕业生户口变动须知
http://222.206.1.130:8000/ztg/10115.nsf/fa65745ae14925d2c825669e002c5ecf/18e22ced4b4c42a9482575d700032729?OpenDocument
2. 澄清一件事情:学校不会强行将毕业生的户口迁出,但是,学校集体户口无法办理身份证补办等公安机关部门要求的关于户籍的相关事项
3. 有疑问请咨询户籍科老师,他们可以提供较好的建议
4. 各单位请关注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的户口迁移的问题
5. 特别强调:户口迁移是个人资料,无论什么原因,请各单位不要扣留,请及时发至学生本人手中,如有问题,请亲自到户籍科更正(要及时,户籍科几天之内会将信息上报公安机关,一旦上报更改将会很困难)。
6. 特别提醒:请毕业生注意文明离校,禁止毕业生乱扔杂物,禁止吸烟;尽量避免到小地摊吃饭,防止与社会闲杂人员冲突惹是非。
(七) 后勤处:关于毕业生行李托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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