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期货从业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整理(2)
发布时间:2021-06-05
发布时间:2021-06-05
2018年期货从业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整理
9.需要国期督批准:制定修改章程、交易规则,上市、终止、取消
或恢复交易品种
二、期货公司
1.期货公司申请条件:注本3000w,高管任职资格,从业人员从业
资格,章程,股东,3 年无重大违法,合格场所和设施,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2.国期督6个月内作出批不批决定
3.国期督可以提高注本,注本应是实缴资本,货币出资大于85%
4.期司不得:为关联人融资,对外担保,从事期货自营业务或及期
货业务无关的业务,法律合规、期督另有规定除外
5.经国期督批准:合并,变更业务,变更注本股权(20天批),新
增持有5%股权变动
(其他2个月,批不批)
6.注销公司:执照被注销,3个月没开业,无当停业3月,主动申
请
7.注销前返还客户保证金和其它资产
三、交易基本规则
1、结算统一由交易所进行,交割仓库由期货交易所指定
2 / 43
下一篇:填充墙砌体植筋-施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