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品开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8-29
发布时间:2020-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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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品开发管理办法
1 目的
建立并保持新产品设计与试作的控制程序,以确保新产品满足市场品质、价格、交期的需求。
2 范围
OBM、ODM、OEM产品之设计、开发、试制。
3 职责
5.1本办法由总经办拟定,总经理核准后生效,修订废止亦同。
5.2销售部负责相关样品、信息的收集、提报及反馈
5.3技术部负责整个开发过程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5.4采购部负责所需物料的采购
5.5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的组织、实施
5.6品管部负责最终产品的验证
5.7主管副总经理负责过程的督导
5.8总经理负责有关过程的批准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样品管理
4.1.1市场采样
a)销售部依据市场调研信息收集市场样品(含图片及市场有关信息)
b)对所采样品进行编号,在登记簿中载明:名称、编号、采样日期、采样地点等
4.1.2客户来样
a) 销售部根据客户需求接受客户新来的样品
b) 对所采样品进行编号,在登记簿中载明:名称、编号、采样日期、采样地点等
c) 技术部给来样的成品拍照片,然后拆卸对零部件拍照片及编制明细表(包括零部件数)。
4.2 计划拟定
4.2.1机型号申请:
4.2.1.1销售部负责编制《设计和开发项目建议书》并呈报总经理批准
4.2.1.2技术部接到销售部经批准的《设计和开发项目建议书》后,由部门经(副)理负责处理以下事项:
a)确认产品开发信息是否正确。
b)分派开发任务,并指定开发项目负责人承接。
c)指定设计工程师完成设计机型号的编制,并依据《物料编码方案》对物料进行编码(包括零件新编码和成品
新编码),同时负责更新“产品BOM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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