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课程决策权力的层级分布及其后果_以X大学的(4)
发布时间: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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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生群体成为“沉默的大多数”
在大学决策领域,学生群体的“沉默”并不新鲜。据龚波利用社会网络理论的“核心-边缘结构”关系模型所作的研究,发现高校没有把学生放在应有的、法律意义上的“校园公民”的位置结构上,而是让学生处于学校管理和决策的“被支配”地位,处于学校关系中的边缘位置。学生主体是“悬置”在组织空间中的,在诸如决策等重要活动中,学生的价值和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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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得到真正体现。那么,目前高等学校学生在课
活”,取决于决策核心层有意或者无意的建构。总体而言,各专业都注重了课程决策空间的扩展,追求决策意见来源的多样化,但如何构建适宜的课程决策空间尚没有理论上的探索以及具体细则的规定,基本上还处于自发的、随意的阶段,以致造成各个专业的课程决策在获得信息及指导方面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层次上都有很大差别,从而影响了全校课程决策的均衡性和科学性。
三、完善大学课程决策的对策建议
就大学课程决策来说,要协调课程利益冲突,均衡权力配置、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评价是最重要的三个着力点,为此,必须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1.均衡大学内部的权力配置
大学内部课程决策权力的层级分布一旦超越必要的限度,必然会导致决策失灵,即意味着决策质量低下,使大学各相关利益方的课程利益失衡。大学是一个典型的利益相关者组织,不同利益相关者对大“大学的目标应当是实现学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而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利益最大化,而不能以某一部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否则就会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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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失彼”。根据利益的差别,可把大学内部团体分为
程决策中的参与情况如何?笔者在X大学进行了广泛调查,结果显示学生认为在“培养方案的制订和修改”“课程设置与调整”、“课程内容选择”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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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作用较大的分别只有0、0.9%和6.3%,可见当
前高校学生课程权力严重缺乏,这从一个侧面印证了龚波的研究结论。
4.决策空间构建随意化
德国学者哈贝马斯(Habermas)曾提出具有乌托邦意味的公共空间概念,设想在政治权力之外有一个公民自由讨论公共事务、参与政治决策的活动空间。而美国学者南希·弗拉泽(NancyFraser)则认为它是一种弱势空间(weakpublic),无法影响现实的决策,因而提出强势空间(strongpublic)概念,明确揭示出公共空间的政治实用性。受此启发,我国学者龚波提出了大学决策公共空间的概念,并给出了“所谓大学决策公共空间,指的是一个描述性定义:
大学这种特殊而复杂的社会组织之中,在涉及学校发展、愿景目标和重大事务等组织决策过程之中建构起来的让广大师生尽可能参与决策、讨论决策,最终可能影响决策的一个民主对话、互动交流、博弈协调的组织平台、运行机制和公共理念”。[13]笔者在此处提及的决策空间指的是决策问题得以讨论的实际范围,也即公共决策研究中所谓“问题网络”的活动“问题网络”是由美国政治学家休·赫克罗提出部分。
的一个概念,意指一些飘忽不定、无影无形的组织结“包括经常出没于网络中的众多参与者,公共官构。
员、利益集团的代表、政治活动家以及来自大学、研
[14]究组织等机构的技术、政策专家。”在这一意义上,
三大权力主体,即教师、管理人员和学生,从而相应行政权力和学生派生出三种权力类型,即学术权力、权力。均衡大学内部的权力配置,是实现大学“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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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相关者”教师、管理人员和学生利益的前提。当
前,以校长为代表的行政系统掌握着行政权力,以教授为代表的学术系统掌握着学术权力,在大学权力的实际运行中,行政权力泛化和学生权力被忽视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当前,要实现大学内部权力配置的均衡,一要改变行政权力泛化的弊端,重振学术权力,尊重学生权力;二要合理划分不同决策内容的权力介入类型及程度。比如课程决策事务专业性较强,学生又是课程“消费者”,显然就应由学术权力主导,以教师为代且学生权力应有较大的参与度。其中,
表的学术权力主导课程决策几无异议,而学生参与课程决策,目前仍有不同意见。正如美国政治家沃尔夫(R.P.Wolff)宣告的那样:既然所有政府的合法权力都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那么所有与学生有重笔者认为,权要关系的决策都应该征求学生的同意。
力共享是当代课程决策的基本趋势,大学以培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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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网络相当于本文所描述的大学课程决策主体的完整层级结构,但在任何时候,问题网络中可能只有一个部分被“激活”,笔者把这一“活动”区域称之为“决策空间”,问题网络中到底哪一部分被优先“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