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监理单位资料整理细则3(2)
发布时间: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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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基本规定
1、现场监理部资料的管理实行总监负责制。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整理。并阶段性地将监理资料交专职(兼职)资料员验收归档。
表格。《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没有的制式表格,在监理实践中又必须发生的,各项目部可根据情况进行设计制定。
11、案卷装具一律使用卷盒,每盒资料均应有目录,每个文件盒均应有封面和案卷脊背。其文件盒封面和案卷脊背式样2、现场管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与工程同步进行,真实完由资料室根据有关规范确定。 整、分类有序。
3、有条件的项目,监理资料应实行微机管理。工程竣工后 一个星期内完成所有资料的整理汇总工作,送公司技术部审查 合格后装订,并办理移交手续。对于资料不完整,不符合归档 要求的,公司技术部将拒收,不准办理移交手续,并限时完成 资料的完善工作。
4、监理资料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 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圆珠笔、 复写纸(包括单面复写纸),铅笔等。另:检验批分项工程验 收记录,可以手写也可以计算机打印,复印也可以,但必须加 盖红章。(但检查数据和签名必须手写)。 5、监理资料的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210MM)。 无法使用A4幅面的应折叠成A4幅面或粘帖在A4幅面纸上。 6、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监理资料应按单 位工程组卷,共同的文件统一组卷。如某住宅小区,由若干栋 住宅组成,其监理资料应按单位工程组卷,但监理规划、监理 合同、总监任命书等共同的文件可组成一卷。
7、监理资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 复、通知与回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文件与附件不能分 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文件在 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8、监理资料应按专业、分部、子分部、分项分类整理编号。 9、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资料中签署的意见应字迹清楚、规范、 容易辨认。
10、监理资料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的统一制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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