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监理单位资料整理细则3(13)
发布时间: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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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制定并认真落实执行;
(5)“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三级安全教育情况及逐级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7)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8)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是否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制定了专项施工方案,且方案是否经其总公司总工(技术负责人)批准、该论证的是否组织专家论证;
(9)施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演练情况和应急值守(特别是节假日期间值班、领导带班安排)情况。
(10)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是否已识别,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监控情况、交底情况。(建安[2008]211《安徽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5.2、重点检查现场:
(1)高支模。专项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技术交底和验收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进行了专家论证;现场有无按方案及专家论证意见实施;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立柱基础、水平拉杆、剪刀撑是否符合要求;扣件钢管支撑扣件拧紧力矩是否符合要求
24 要达到40~65N.m;模板支撑杆件严禁与外脚手架、卸料平台等相连;泵送砼施工方案是否合理;模板拆除区是否设置警戒线并有人监护;等等。
(2)深基坑及地下暗挖
重点检查是否进行了专家论证;现场有无按方案及专家论证意见实施;基坑支护措施与堆载是否符合规定;基坑排水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进行沉降观测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是否进行沉降观测;基坑作业环境与临边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规定;等等。
(3)高层外脚手架
重点检查是否进行了专家论证,;现场有无按方案及专家论证意见实施;基础是否按规范及方案设置;连墙件拉结的设置与架体开口加固处理是否符合规定;构造杆件搭设(立杆、水平杆、剪刀撑、扫地杆)是否符合规定;架体与建筑物间距防护、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密目安全网、架体底层脚手架板铺设严密,每作业层架体外侧上下两道防护栏杆和挡脚板);特殊脚手架有无安全装置(爬架的防坠防倾、吊篮防倾配重安全绳等);脚手架防护高度是否按规定超出作业面;悬挑架搭设高度是否符合规定;悬挑梁安装是否符合要求;等等。
(4)“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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