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监理单位资料整理细则3(11)
发布时间: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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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特殊情况等。
12、平行检查记录
12.1平行检查是指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
12.2平行检查记录应有参加人员的签字,一般不能少于2人 。
12.3承包商分部分项工程报验时,监理机构应进行平行检查,内容基本上与承包商自检表的内容相同。
12.4平行检查记录,用公司统一规定使用的表格。(见附件二)
13、监理日志
13.1监理日志不同与施工日志,除记录施工单位的工作内容外,重要的要记录各专业监理人员的工作,如对施工现场的人、工、料、法、环的控制,与甲方、乙方、设计等各方的监理工作联系情况,签发的签证通知情况,审查方案情况,监理例会、专题例会,分部、单位工程验收情况等,应前后闭合。此表格另增加一栏“安全监理”,将安全监理的情况分栏记录。
卷二
1、规划、施工许可证
1.1应先有规划许可证,后有施工许可证,注意开工时间应晚于施工许可证的批准日期。对特殊工程,未领取施工许可证就开工的项目,监理在开工/复工报审表中应进行说明。
2、分包单位的资格报审表
2..1分包单位的资格报审表按照监理规范A3表式样,属于施工单位用表。
2..2附件材料:分包单位的资质、营业执照;分包单位的业绩材料;分包单位的考察材料(如果有)附在报审表后。
2..3如果某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单位与业主直接签20 定合同(即业主指定的分包单位),总包单位不需填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监理按规定将分包单位作为独立的施工单位进行监理。
3、实验室、搅拌站、检测单位等资质
3.1对实验室资质、砼搅拌站资质材料,监理应向有关单位索取,可以不填资格报审表。
4、设计变更、图纸交底(会审)
4.1设计变更、图纸会审内容要在图纸相应部位标注,并注明内容来源的种类及编号。
4.2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记录必须有四方的签字及印章。 4.3在设计变更中设计部门除了要签字外,要加盖设计部门的印章。
卷三
1、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报验资料
1.1监理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应按规定办理见证取样手续。 1.2 所有工程用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承包商均需向监理办理《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报验手续。没有办理报验手续的材料不准用于工程施工,同一种材料分批进场的,需分批报验。
1.3进入现场的所有材料均需有出厂证明,产品合格证,材质检验报告,并随材料同行,需做现场取样检测的材料应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抽样检验。出厂证明,产品合格证,材质检验报告及现场取样的检测报告均作为《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的附件整理归档。
1.4《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上应注明进场材料的数量及该材料的使用部位。
1.5凡采用新材料、新型制品在定货前应检查技术签定文件和生产许可证,对属于新产品推广范围的,应有新产品推广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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