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质量、安全管理办法(4)
发布时间:2021-06-05
发布时间:2021-06-05
建筑公司技术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方法
检验、试验、测量器具,由公司工程部统一管理。工程开工前项目部要编制需用计划,报工程部统一调配。如需购买,由项目部申报需用计划,经工程部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购买。工程部应建立全公司计量仪器设备台帐,清楚这些仪器设备的分布、使用、完好和周期检定状态,以便定期组织检定、合理调配、利用资源。
检验、试验、测量器具的检定原则上由工程部按检定周期统一送检(为节省运输费用,外地项目部可按检定周期自行安排到有资质的检定机构检定,但检测报告必须传回公司备案)。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出检定有效期的各种计量器具不得用于工程施工、检验、试验和测量。
规范、图集的配备由工程部根据项目部需求计划统一调配,特殊情况下,外地项目部可自行购买,但必须将购买清单传回工程部,工程完工后,由工程部负责统一收回。
项目经理是各类检验、试验、测量器具的保管负责人,项目总工是规范、标准、图集的保管负责人,出现人为损坏、丢失,由保管人负责赔偿。公司工程部统一登记备案,上述人员或资源跨项目流动,办理交接记录并传回公司工程部备案。
二、质量管理制度
(一)充分做好分项工程施工前准备工作
在技术准备方面: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部有关生产、技术人员要充分熟悉施工图纸设计,掌握有关规范标准合同文件和环境条件;制订施工组织方案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质量控制重点,明确易发质量通病及其预防措施。施工员负责向施工班组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节约等内容的技术交底,必要时还应辅助样板交底或示范交底。书面交底(必须包括安全、环境内容)应有交底人和接收人双方签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