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传播策划服务合同(2013版)(8)
发布时间:2021-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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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于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 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作延续:本协议有效期到期前,如双方有继续合作意向,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就继续合作事宜友好协商,并及时签订书面协议,如到期未达成续约合意的,本协议自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即告终止。
3、本合同附件1《项目服务细则》、附件2《广告工作任务单》、附件3《乙方工作小组人员名单》、附件4《廉洁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其它约定: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
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名称:
账号: 账号:
日期: 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投诉监督电话: 投诉监督电话:
附件1《项目服务细则》
附件2《广告工作任务单》
附件3《乙方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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