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万国系统强化班三国-刘万啸讲义(7)
发布时间: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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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救制度
通知(发射国、UN 秘书长);尽力营救;安全交还(发射国应支付有关保管、交还费用) (3)责任制度
外空对外空:过错责任
外空对近地面:绝对责任;外空先碰撞再致近地面损害:碰撞各方对近地面损害承担共同的绝对责任
责任公约不适用于:发射国国民受损;参加发射的外国公民受损;应发射国邀请留在发射区或回收区的外国公民
四、国际环保法(2004—68;2008-34)
1.主要原则: ①国家环境主权与不损害其管辖范围以外环境的原则
②国际合作原则;③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④可持续发展原则 2.大气:《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
发达国家三种温室气体减排折算方式:(1)集团方式(2)排放权交易(3)绿色交易 【例】国际上为了防止气候变化,多个国家共同制定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下列各项符合公约规定的有:
A.对所有缔约国的义务、发达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的义务做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规定 B.规定了发达国家温室气体净排放量具体减排目标 C.公约规定了“集团方式”,除了发达国家集团达到减排总额,集团内部国家也要达标
D.公约规定了“排放权交易”和“绿色交易”作为发达国家减排折算达标的方式
第四部分 国际法上的个人
一、国籍取得和丧失(2003-92;2005—32;2006—32;2007-31;2009-32)
1.出生取得(2003-92)
(1)血统主义:①单系---只能取得父亲的国籍;②双系---父母双方均可 (2)出生地主义
(3)混合主义:兼采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 2.加入取得
(1)申请入籍;(2)跨国婚姻、收养、取得住所、领土转移 3.中国国籍法的规定★★★
(1)出生取得:双系血统主义兼采出生地主义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或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2)加入取得 (3)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国籍法第9条 (4)经批准丧失中国国籍: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国籍法第1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5)反对中国公民拥有双重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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