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万国系统强化班三国-刘万啸讲义(13)

发布时间:2021-06-05

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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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以自愿为基础)

UN任择性强制管辖:条约解释、违反国际义务的事实、国际

赔偿的性质和范围等

3.判决的效力与执行 终局性的,不得上诉。自觉履行,否则可由安理会采取措施。 4.国际法院的咨询管辖权

(1)申请主体:联大(及大会临时委员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要求复核行政法庭所作判决的申请委员会、联大授权的UN专门机构或其他机构。 (2)咨询意见:无拘束力 (三)国际海洋法法庭

1.诉讼管辖权(以当事人自愿为基础,须以书面声明方式接受法庭管辖权) 诉讼当事人:①公约缔约国; ②管理局和平行开发合同的自然人、法人 ③其他规定将管辖权授予法庭的条约当事者

2.与国际法院在海洋争端方面的关系:如系国家间的海洋争端,当事国可择一进行管辖。

【例】甲乙两国均为1982 年《海洋法公约》缔约国。甲国与乙国就某岛屿的归属长期争执不下,甲国渔民在该岛屿附近捕鱼时,经常遭到乙国军舰的驱逐。在最近一次类似事件中,乙国军舰使用高压水枪将两名甲国渔民冲至海中身亡。为彻底解决该岛屿归属,甲国与乙国拟将该争端通过国际司法途径加以解决。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 双方可以选择将该争端提交国际法院或国际海洋法法庭

B 如国际法院的法官中有一人为甲国人,则为确保公平审理,该法官必须回避 C 由于海洋法法庭可以受理自然人或法人为当事方的案件,因此甲国受害渔民家属可向海洋法法庭起诉乙国要求赔偿

D 甲国在国际法院起诉乙国解决岛屿归属问题时,甲国受害渔民家属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参与案件的审理

二、战争与武装冲突法(2003—18;04—90;05—34;06—34;07-77;08-79;09-78)

1. 战争的开始和战争结束:均以是否存在相关意思表示为标志 2. 战争的结束方式★

第一步: 停止敌对行动:停战、无条件投降、停火与休战

第二步: 结束战争状态:缔结和约、联合声明、战胜国单方面宣布结束战争 【例】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可以视为甲乙两国间存在战争状态? A.甲国对乙国正式宣战,但尚未有实际武装冲突 B.甲国对乙国使用武力,被乙国认为已构成战争行为

C.甲国对乙国使用武力,被第三国或国际社会认为已构成战争行为

D.甲乙两国交战八年后,乙国对甲国宣布无条件投降,双方实现临时停火 3、战时中立★★

战时中立是指国家在交战国之间保持一种不偏不倚的法律地位。为此它不仅不参加交战国的作战和敌对行为,而且也不支持或援助交战国任何一方。

中立国在国际法上的权利主要包括:

(1)中立国的领土主权应得到交战国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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