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201302225(7)

发布时间:2021-06-12

河北迁安燕刚办公楼招标文件

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

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该投标将可能被拒绝。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天前以书面

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澄清要求应送至河北科信实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

招标代理部(迁安博物馆对过)或传真至 0315-7272416 ,并同时发送与文本内容相同

的电子文件至前附表中的电子邮箱。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

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3 日

前以书面形式子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

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在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

澄清或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

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

束作用。

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

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

文件为准。

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

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

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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