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资战略合作协议书草案(3)
时间:2025-04-21
时间:2025-04-21
甲、乙双方在环保节能减排、清洁能源、文化传媒等企业领域及项目投融资方面开展合作,优势互补、共谋发展。甲方在中国境内寻找优质环保节能减排、清洁能源项目和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融资及上市项目,并推荐给乙方。乙方从甲方推荐的企业中挑选合适的企业,并在甲方的协作下,与企业建立沟通,洽谈股权投融资事宜。
(3) 在本协议签署后,由经授权的第三人合法透露给乙方或甲方的商业信息。
第七条 纠纷解决
7.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一致同意提交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 其他
8.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三年。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可延长二年,此后依此类推。
8.3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战略合作的协议书。具体项目的合作协议,以具体项目的单独约定为准。
8.4 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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