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第四人民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5)

发布时间:2021-06-12

(三)职业中毒

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 人及以上或者死亡1 人及以上的。

(四)其他中毒

出现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以外的急性中毒病例3 例及以上的事件。

(五)环境因素事件

发生环境因素改变所致的急性病例3 例及以上。

(六)意外辐射照射事件

出现意外辐射照射人员1 例及以上。

(七)传染病菌、毒种丢失

发生鼠疫、炭疽、非典、艾滋病、霍乱、脊灰等菌毒种丢失事件。

(八)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

1、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一个预防接种单位一次预防接种活动中出现群体性疑似异常反应;或发生死亡。

2、群体预防性服药反应:一个预防服药点一次预防服药活动中出现不良反应(或心因性反应)10 例及以上;或死亡1 例及以上。

(九)医源性感染事件:医源性、实验室和医院感染暴发。

(十)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2 周内,一个医疗机构或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的不明原因疾病3 例及以上。

(十一)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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