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学基础(4)
时间: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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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群众路线。
2.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内涵: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党的宗旨),一切依靠群众(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态度),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党领导群众的基本方法)。
3.公安工作坚持群众路线的必要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民警察的宗旨;人民群众是维护社会治安的基本力量;公安工作广泛的社会性不能脱离群众;警民关系是协调各种社会关系的基础;公安工作离不开群众监督;群众是解决警力不足的人力资源。
(二)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
1.公安工作基本方针的概念:专群结合是指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中,要把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和依靠人民群众的主动参与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共同前行。
2.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的内涵:公安机关与广大群众结合有目标一致性;公安机关在结合中处主导地位;公安工作与依靠群众要全方位结合;公安专门工作与群众参与工作有区别。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的基本内容: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广泛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惩罚违法犯罪,教育改造犯罪人员,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保障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人民安家乐业,国家长治久安。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的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视,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定期部署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齐抓共管,“谁主抓,谁负责”;各项措施落实到城乡基层单位,群防群治形成网络,增强群众法制观念,敢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的工作范围:包括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
八、公安队伍建设
(一)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素质和职业道德
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素质:必须具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文化水平、心理特征、身体状况诸方面职业条件。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道德:鲜明的阶级性、广泛的人民性和行为的表率性是显著特征。包括,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秉公执法、清正廉明、团结协作、勇于献身、严守纪律、文明执勤。
(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义务和纪律
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义务:人民警察的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人民警察在履行职责、行驶权力时必须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范围广泛,在不断扩展中,公安民警必须恪尽职守,即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并严禁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秉公执法办事公道,礼貌待人,尊重社会公德和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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