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学基础(2)
时间: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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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安机关的性质和宗旨
1.公安机关的性质: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的专门部门。
2.公安机关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内涵,属于人民;评价标准;监督;党国的桥梁
要求,加强能力;全心全意;倾听监督;依靠联系;公仆卫士。
(二)公安机关的职能
1.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对敌人的专政职能和对人民的民主职能。
专政职能,公安机关依法对蓄意破坏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严重危害人民利益的敌对分子施行镇压、制裁、控制和改造,以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卫人民的权利。
民主职能,公安机关服从人民的意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人民的公仆和卫士,依靠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精神,调动人民的治安积极性,正确处理有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方面的人民内部矛盾。(有助于加强党国和人民的联系,人民治安积极性,监督,法制建设)
2.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的关系:二者区别,在含义和内容上截然不同、界限分明,在对象目的方法上也有原则不同,对谁专政对谁民主是根本立场和政治原则问题。二者联系,相互依存、缺一不可,而且是相互渗透、互相促进的,联系紧密不可割裂。总之,专政职能是实现民主职能的保障,民主职能是专政职能的基本条件。
四、公安机关的任务与公安工作
(一)公安机关的任务
1.公安机关的任务: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2.实现公安机关任务要抓好的事项:竭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隐蔽战线斗争;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治安保障;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广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二)公安工作
1.公安工作的概念: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和公安法规保卫国家安全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专门工作。
2.公安工作内容:刑事司法工作,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武装保卫和专门公安工作。
(三)公安工作的特点
答:1、国家性和社会性相结合;2、剑与盾的作用相结合;3、实力性权威与非实力性权威相结合;4、隐蔽性与公开性相结合;5、集中性与分散性相结合;6、机动性与稳定性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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