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工作总结(16)
时间:2026-01-18
时间:2026-01-18
印章管理工作总结
由行政人事部执行并做相应的备案工作。
行政人事、财务及商务等部门印章管理者必须做好印章使用、审批等台账,并永久保存。
办理用章事宜应在上班时间内。
已有厂长/总经理署名之文件及合同,视同已获批准,直接于行政人事部登记盖章。
印章保管人对用印有监督权,对不合格手续或不合法的用印,有权拒绝。
公司之公章原则上不准带出公司使用,如因业务必须,须填写《公章使用审批表》向厂长申请特批。
停用
因印章内容变更或因业务需要停止使用的印章,由保管人写出印章停用说明,经部门经理审核厂长审批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印章散失、损毁、被盗时,各保管人应迅速向公司递交说明原因的报告书,行政人事部经理则应根据情况依相关规定的手续处理。
停用的印章于行政人事部封存三年后予以销毁。
6流程图
篇六:管理人员年终总结
管理人员年终总结
来源:()发布时间:XX-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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