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工作总结(11)
时间:2026-01-18
时间:2026-01-18
印章管理工作总结
进行登记,填写《印章登记卡》(附件三),并建立《印章台账》(附件四),以便印章的存档和备查。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废止):
1、印章使用磨损或损坏,需对原印章停用而替换成新印章的;
2、公司名称变动,原印章废止的;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的。
需更换印章的,须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报总经理批准后,交由总经办负责办理;印章停用(废止)时须填写《印章停用(废止)申请单》(见附件五)
经总经理批准后及时将停用印章送交总经办封存或销毁,并在《印章登记卡》及《印章台账》作好相应登记。
第十二条公司印章的保管
(一)公司各印章的管理部门必须确定印章保管及使用责任人即印章管理员,按本办法使用印章。
(二)公司各类印章的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应放在保险柜或加锁保存。印章使用时,要随用随拿,用后归位,严禁随意放臵。
(三)各种印章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须立即向总经办书面报告,总经办应及时采取相关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追查印章下落、公告印章作废、对责任人进行处罚等。
(四)印章管理员临时因事离岗超过两天的,须由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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