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工作总结(15)
时间:2026-01-18
时间:2026-01-18
印章管理工作总结
人名用章:指以个人名义刻制的用于公务的签名章或印鉴章。
刻制、改制
印章的刻制由提请人或部门申请,部门经理审核厂长批准后交行政人事部办理。
提请刻制印章的申请中应将印章种类、名称、形式、使用范围及管理权限加以说明。
保管
专人保管:公司章由行政人事部经理保管;部门级印章应由部门经理指定可靠心细、原则性强的人妥善保管;个人印章由个人自己保管。
印章保管人因故临时请假,须更换印章保管并做好交接记录。
固定存放:印章必须存放在牢固的抽屉或箱柜内并加锁,保管人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盖章。
使用
对于常规需盖公章的文件,各部门统一提交经厂长审批的《常规需盖公章文件清单》至行政人事部备案,清单里所列的文件可直接到行政人事部登记后盖章。《常规需盖公章文件清单》于每年9月份更新一次。
《常规需盖公章文件清单》罗列以外的文件,需盖公章的请填写《公章使用审批表》经部门经理审核,厂长审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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