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四包责任书(5)
时间:2026-01-19
时间:2026-01-19
企事业单位等,由社区网格化管理办公室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整改、拆除、重建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根据拍照数量收取门前四包违约金(每张50元);
(三)对未完成“门前四包”义务及违反其规定的个体门店,由社区网格办执法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立案查处,并将查处记录作为门店工商营业执照年审合格的初审条件。
(四)市政府年终对“门前四包”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排名前30位的责任单位由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对年终排名后5位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作为“文明单位”的申报、评审资格否决条件。
社区网格化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二0一一年 月 日
(本责任书一式叁份,分别由管理单位、责任单位和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