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在重罚,痛在违法-写在《安全生产法》实施一周(4)
时间:2026-01-17
时间:2026-01-17
综合 | Comprehensive
综合之后才做出的;而且,所依据的法律又是早在1996年12月1日就已正式施行的《煤炭法》。换言之,对类似孟南庄煤矿这样的违法矿井该怎么处罚,何时处罚,煤炭管理部门是没有理由推说不知的。何况无证采矿、持过期证照生产是最容易发现,也是最容易核实的违法现象。为什么非等出了大事,酿成惊天大案之后,才去调查核实,才去做出处理?这里面到底存在着哪些深层次问题?如果不从根子上解决问题,罚款再多,也是权宜之计,治标而已。人们并不看重这笔巨款能否如数收缴,人们担心的是,这一震慑能持续的时间有多长,波及的范围有多大;更为担心是,经这一阵之后,一切极有可能回归以往。人们对“雷声大,雨点小”已经习惯,即使不是这样,你有政策,他有对策,也让你奈何不得。
就在孟南庄煤矿被重罚之后,重庆市奉节县寨官煤矿在采矿许可证过期一年多后仍在开足马力生产,而且还越界超范围开采,用“只准开一口井”的过期许可证连续开了五口井。《中国安全生产报》9月13日以“寨官煤矿‘能量’何来”为题作了报道。报道说,寨官煤矿负责人刘某某承认拥有六口矿井,并出示了开办煤矿的有关
第3页